随州市国土勘测规划院“无人机测绘系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随州市财政局随财采计[2015]464号计划下达函的要求,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受随州市国土勘测规划院的委托,就其“无人机测绘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SZRXJZ2015048
二、采购项目名称:无人机测绘系统
三、采 购 内 容:电动无人机(弹射式KC1600)
四、政府采购预算:82.5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应具有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
3、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必须具有自主的硬件生产基地及售后服务体系,若是代理商投标,必须有厂家专项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4、供应商须具有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3-5人,技术人员须具有飞行资质证书。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明及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③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④《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⑤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⑥生产厂家必须具有自主的硬件生产基地及售后服务体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若是代理商投标,提供厂家专项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⑦须提供参与本项目技术人员3-5人,技术人员须具有飞行资质证书。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现场审核,及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备查。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按规定提供资格文件和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谈判供应商在即日起至2015年10月29日止到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日14:30时(14:00开始受理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即为谈判时间。逾期送达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八、谈判文件送达及谈判地点: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二楼(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采 购 人:随州市国土勘测规划院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0722—3316712
邮 编:441300
开 户 行:工商银行随州市曾都支行
账 号:1805020109250099833
九、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